行业研究



解码科技金融:前后30年政策的演进与实践

引言

       科技金融本质是通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本,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在科技金融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政府作为最重要的参与主体,运用各类政策工具扮演着“发起者”、“主导者”与“支持者”的角色。通过回顾中国科技金融政策的演进与实践的成效,本文将呈现科技金融“前世今生”的故事并预判科技金融未来的趋势。

 

01

萌芽期(1985-2008年)

 

 

总体特征:“科技为先”+“政府主导”

 

 

在这一时期,国家层面制定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科技创新上升到国家层面的战略。同时,国家层面也明确将金融体系视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推手,初步形成了金融支持科技的理念与方向。在萌芽期,政府是推动金融支持科技的主导者,主要的支持手段是加大财政经费在科技领域的支出。

 

 

政策回顾

 

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以支持”;同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积极开展科技信贷的联合通知》。这两份政策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开启了以政策引导科技金融发展的模式自1985年至今,科技金融政策在我国已有30多年的发展历史,但是在2000年以后才得到较快发展[1]

 

党的十六大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要求制定国家科学和技术长远发展规划,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带动生产力质的飞跃,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国家明确规划了今后15年,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

 

该规划指出,到2020年,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显著增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在世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在本世纪中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基础。科技创新上升到国家层面的战略。

 

同时,国家层面也明确将金融体系视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推手,初步形成了金融支持科技的理念与方向

 

例如,国家提供软贷款、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商业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在此后的一系列政策中,如《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皆提出了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力度、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区域协调发展的信贷支持等一系列科技金融措施。

 

实践成效

 

2002年,我国第一家政府引导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成立;2007年,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引导基金,首个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2008年,用于科学技术的全国财政支出超过2100亿元。相较2003年,用于科学技术的全国财政支出约为300亿元,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升。

 

此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起步。1999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北京市政府和科技部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意见和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发展规划,并逐渐形成“一区十园”的空间格局;1992年7月,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成立,并在2005年9月7日,被国家发改委第56号公告公布审核通过为国家级开发区。

 

 

02

 
起步期(2009-2014年)

 

总体特征:“金融赋能”+“区域试点”

 

经历了上一轮以国家财政为主要推手的萌芽期,在2009年至2014年的起步期,以金融手段支持科技创新的理念得到更高的战略认可,金融支持科技的方向与方式更加清晰和具象。

 

在这一时期,科技金融不再停留于理论层面,而是落到重点区域展开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探索实践同时,参与主体由政府单一主体参与转变为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其中,政府和银行是推动金融支持科技的主导者,其他类型金融机构主要提供辅助性的支持。

 

这一阶段的政策强调丰富科技金融形式,提出了要创新科技信贷、科技投资、科技保险各类型金融产品。其中,优化间接融资工具,向更多科技创新主体提供优质的信贷服务是这一阶段的“主旋律”。

 

政策回顾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首次明确、清晰地定义了科技金融此外,《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地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方案提纲》、《关于确定首批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则更为详细地指出了信贷、投资、保险等各类型金融工具创新推动科技发展,致力于拓宽科技企业的资金来源,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实践成效

 

从实践来看,“产业园区+投资”的模式在头部科技产业园区中推广

 

例如,随着园区产业集群的形成,张江高科加大力度建设创投体系,2010年股权投资超25亿元;另一方面,优化间接融资工具仍是“主旋律”,多地银行推广科技贷产品和投贷联动产品,出现科技支行。2006年科技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截至2010年底, 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发放科技贷款2003亿元;2012年,浦发硅谷银行成立,为高科技企业推出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

 

 

03

快速发展期(2015-2020年)

 

总体特征:“科金融合”+“多主体参与、多层次市场、多元化工具”

 

起步期积极探索了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方向与方式,为科技金融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快速发展期,科技金融政策强调,发展区域科技金融圈,逐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在这一时期,科技金融重心由构建科技金融体系变成了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具备更强的区域性、针对性与创新性:从金融来看,主张优化创新金融工具,强调运用直接融资工具。受益对象来看,更关注中小型科创主体。从科技链条来看,更关注科技成果转化阶段。

 

推动金融支持科技的主导者不再仅限于政府和银行,而是由政府、各类金融机构与平台型企业共同参与,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格局

 

政策回顾

 

在这一时期,科技金融政策的重心由构建科技金融体系变成了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对应的政策具备更强的区域性针对性创新性

 

从金融来看,优化创新金融工具,强调运用直接融资工具。

 

例如,《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国家高新区内高成长企业利用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从受益对象来看,更关注中小型科创主体。

 

例如,《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要加强创业投资引导,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双创”基金、天使投资,要引导银行信贷支持转化科技成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优质企业进入“新三板”、科创板上市融资提供便捷通道。

 

从科技链条来看,更关注科技成果转化阶段。

 

例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

 

实践成效

 

从实践来看,武汉、苏州、重庆等地打造城市科技金融圈,区域开展科技金融实践进一步深化。科技信贷的规模不断扩大,科技增信逐渐完善。以广东为例,2019年,广东科技型企业信贷审核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累计放贷超过50亿元,惠及企业超过5000户。

 

此外,科技租赁、科技保险等工具得到更广泛的应用。2015年,中关村科技租赁发行全国首单“科技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并于20年在香港上市;2018年,科技保险险种已发展到20多个,科技保险保费收入88.92亿元,提供风险保障金额14728.95亿元。直接融资规模不断扩大,2019年科技行业投资数额达到1311亿元。

 

 

04

回顾过去与展望未来

 

回顾过去

 

回顾30年以来科技金融政策的演进历程可以发现,科技金融政策演进呈现出由抽象到具象、由点状到面状、由割裂到融合的转变。

 

科技金融最初产生于国家对科技创新的规划与建设需求:政府站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视角下,根据不同阶段的需求,有重点、有先后地配套不同的金融体系,致力于实现金融赋能科技、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从区域来看,基于北京、上海良好的科研资源与经济基础,科技金融试点首先从北京、上海开始。此后,广州、苏州、武汉等更多城市逐步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试点,其他省市也逐步因地制宜地探索科技和金融相结合的方向与方式。

 

从参与主体和资金来看,在早期,政府在国家战略层面制定了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方向,通过财政手段主导着科技金融的发展,积极引导各类主体参与到科技金融体系的建设中。

 

从金融机构来看,银行是最早参与到科技金融的金融机构,科技信贷也是最早的科技金融工具。随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与平台型也逐步加入到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的队伍中,为科创主体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方式。

 

从科技的生命周期来看,科技金融的支持对象逐渐由科技生命周期的后端逐渐走向前端,直面科技与金融诉求相悖的难题:早期的金融支持科技手段更多地作用于经营稳健的大中型科技企业,随后逐步惠及中小型科技企业或个人主体。

 

 

展望未来

 

未来,我们认为,科技金融将呈现出以下变化:

 

从需求端来看,科技金融将从匹配个体企业单点需求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这意味着科技金融将基于为产业链赋能、升级的角度,布局创新链、集聚创新要素。

 

从空间布局来看,科技金融将从满足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过渡到助力城市创新要素整合。城市群将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新的增长极,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联合发展,产生集聚效应。科技金融将围绕城市群新形态的区域目标,以科技产业在区域内高质量发展、协同发展为主要手段,实现区域内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要素的自由流动,促进区域整体一体化进程,带动区域整体发展。

 

从连接方式来看,科技金融将从关注资金流到关注创新要素。从加快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等一系列手段中可以看出,在过去的30年里,科技金融的建设重心是让资金供应方到资金需求方的连接更加顺畅。未来,科技金融建设的重心将落在创新要素上,向科研院所、创业企业、高校实验室等创新源头提供深层次、高精度的金融服务,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金融反哺基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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